近日,华县下庙镇村民反映:华县水利局强行把他们的耕地以“以租代征” 的方式变相征用,修建蓄水湖——“少华湖”。征地前,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也没有见过任何征地手续及相关文件。征地后,失去土地的他们生活将没有保障。
没有了土地,以后的生活怎么办?
据了解,田村距渭河约5公里,距堤坝约1.5公里,这里的人们祖祖辈辈以土地为生。
7月19日,记者来到华县下庙镇田村,看到绿油油地玉米长得有一人多高,正在吐絮,成片的蔬菜、果树也都长势喜人。
见到记者的到来,村民们迅速赶到地头,争相诉说自已的现状和疑惑。70多岁的吕宏烈告诉记者:“ 家里4亩半地已经全部被征,地价是一亩地一年1008元,一次给3年。”征地赔偿虽已拿到手,可他仍很担忧,没有看到任何的征地批文,也没有召开过村民代表大会,征地合同至今没有,只是在村干部拿来的本子上确认亩数签名按指纹后,土地就给征走了。
村民吕应敖则拿出自己算好账的小纸条气愤地说:“我村人均2亩4分地,每年给村民2400元赔偿款,每人每天也就是6元5角8分钱,这根本保障不了基本生活。”由于情绪激动,说话间他拿纸条的双手抖个不停。
与田村相邻的甘村村民赵文宇对记者说, 2004年他从中国农科院引进的桃树新品种,现在正是高产期,平均一亩地能收入上万元。而地被征了后,地面上的经济作物一亩地只赔偿9000元,他拿这些钱承包地重新栽果树,等到果树挂果需要4年时间,这四年时间不仅是零收入还得花钱投资,一亩地每年领1008元的赔偿款,“不够生活”。对此,他也提出了3点质疑:“ 每亩1008元的租地赔偿标准从何而来?蓄水湖既然是防汛重点工程,为什么征地时没有正式合同?一次性给三年的租地款,三年后农民的生活该怎么办?”
“少华湖”因少华山得名,是蓄滞洪区
村民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蓄水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工程?为此,记者来到下庙镇政府了解有关情况。副书记同鹏涛说:“村民说的蓄水湖其实叫蓄滞洪区,我只知道这工程是省上2008年批复的重点项目,下庙镇要征收的土地面积大概是3000多亩,征地的事是上面分下来的任务,我们只是执行者。”当记者要求查阅修建蓄滞洪区征用土地的相关批文手续,以及给村民用地补偿标准的文件时,同鹏涛说镇上没有,具体情况可问水务局。
在华县水务局办公室,记者通过工作人员王勇刚了解到,华县蓄滞洪区又名“少华湖”,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项重点工程,是渭河治理三项措施之一。水域面积4100亩,蓄水量425万方,主要功能是汛期根据支流来水实际情况应急分洪石堤河和罗汶河南部山区暴雨洪水,建湖涉及到要征收耕地的乡镇分别有赤水、华州、下庙三个乡镇。
工程无手续,下庙三乡镇将变“江南水乡”
华县水务局局长金建发有事不在单位,通过电话他告诉记者,以“以租代征” 的方式征用农民耕地不存在,以后修了湖可以养鱼,搞养殖没有改变大农业用途,这只能说是土地流转。租赁农民土地补偿标准,则是按每亩每年补偿按900斤小麦折价兑付,价格参照本年度国家发改委粮食价格标准1.12元执行,一次赔偿三年。
针对征收农民土地时为何没有合同?金局长说这项工程是省上订的,因为要求工程年底要竣工,但到现在还没有施工批复,县上也没有办法发文,所以只能先开展前期征地工作,发了文才能签合同。
对于三年后农民的生活怎么办?金局长表示,县政府会从财政上拿钱,还是每年每亩地给农民1008元。记者反追问,如果县财政不能保障农民的租地款怎么办?金局长说:“这些担忧尚早,以后可以利用这块地搞开发,这样土地一定会升值,农民不但没有失去土地,还会随着升值拿到更多的钱,这是好事。”
至于利用这块地搞什么开发,金局长没有细说。下庙镇的村民党书生、叶长青、赵战民等人说,是要搞旅游,搞景观;湖是不规则型,绕过村庄;他们以后出门要搭桥,他们的家就成了江南水乡,他们将从庄稼人变成鱼民。
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近年来也多次发文,要求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这种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并依据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华县蓄滞洪区工程项目是否经过审批,又是哪个部门批准其使用农民土地的?水务局在征收农民土地时是否属于“以租代征”行为,相关部门又是如何监管的?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华县下庙田村:吕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