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宝鸡市委领导:
我是千阳县张家塬镇南湾村村民,南湾岭地处千阳县北部山区,地理位置偏远,经济落后,交通不便,老百姓生活困难;2012年村干部传达了镇上指示,移民搬迁;对我们这些老百姓来说是件天大的好事。最终确定移民搬迁让百姓自筹经费购买政府建造的廉租房。在2012年9月份每户上交人民币2万--6万元不等。我想问下领导:
1.政府建的集中居住廉租房,需要购买么?购买后产权怎么归属?并且千阳县政府的网站上和工程招标中明确注明,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为什么要让老百姓购买呢?
2.2012年廉租房还没有开工,就收了购房人的钱,直到现在廉租在哪里?钱交了没见到房。惠民小区,根本上没有惠及到老百姓;
3.拿钱购房的老百姓都是眼巴巴的能住上安全的房子。现在花了钱,反而居住没有保障;山区百姓都住土坯山、窑洞;近来几个月不断降下暴雨。土坯房逢雨毕漏,人民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
望领导能抽空核实,为山区老百姓办件实事,让百姓生命安全有所保障,让百姓的血汗钱能落到实处。
谢谢领导
一位来自山区的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