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记者接到举报,扶风县国土资源局在2011年11月14日和2012年10月11日两次国有土地拍卖活动中,未按法定程序进行招标,而是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住建局联手伪造文件,暗箱操作。
100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
2011年11月14日,扶风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2011—11号)土地,按照要求,扶风县锦龙成品油公司法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了100万元的保证金,并提供了相关资质、资料及立项文件。
然而,后面发生的事却令人匪夷所思,县国土资源局既不开标,又不发弃标公告,也不按法定时间通知竞标单位,把符合竞标条件的锦龙成品油有限公司拒之门外。此处,还不在规定的5个工作日退回该公司缴纳的100万元保证金,这100万元至今还在扶风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账户内。
10亩土地搭车进行拍卖
据记者调查,扶风县国土资源局在另外一块40.7亩土地的拍卖活动中,把原来(2011—11)标的要拍卖的10亩土地加在其中,变成了50.7亩。2012年10月19日,宝鸡金杰商贸有限公司竞标成功这50.7亩国有土地。
在第一次拍卖前,扶风县锦龙成品油有限公司已交100万元保证金。然而,直到第二次拍卖竞标,县国土资源局并未通知该公司参与竞拍。
而为了把地块卖给宝鸡冠通机械有限公司,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住建局三家单位联手在一日之内,同一日期,同一文号发两个文件把(2011—11号)已招过标的土地搭车于(2012—9号)土地同时进行拍卖。
竞标单位倒卖国有土地
宝鸡金杰商贸有限公司拍得土地后,仅仅相隔65天,于2012年12月14日就从中拿出11亩地转手倒卖给宝鸡冠通机械有限公司。
根据《土地法》规定,竞标单位在这块地的前期投资必须达到20%以上,才能转让。此外,不能私自改变土地用途。而宝鸡金杰商贸有限公司在1500万的土地款尚未交清的情况下,违法将11亩地倒手卖给宝鸡冠通机械有限公司。对此违法行为,扶风县国土资源局竟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