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大型犬和烈性犬屡屡咬伤和咬死人事件接连不断,引起很多群众的愤慨。
潼关县这几的养这类犬的人也不少,下午出来遛狗的人也不少,有的甚至放开狗绳,让狗在公共场所跑来跑去,到处大小便,群众从附近经过时也得小心翼翼,生怕被狗伤着,给群众日常生活和城市文明形象造成了很大影响。
不少大城市都禁止饲养这类大型犬和烈性犬。建议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相关机构,对大型犬和烈性犬进行登记挂牌备案,对养犬者进行责任和义务方面的要求。需要饲养者可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不登记者可按野狗进行处理,不要等恶狗伤人事件发生了再来治理。
希望县上领导和有关部门给予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