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潼关政府治理大型犬和烈性犬 避免恶狗咬人事件

群众呼声
2013-07-03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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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大型犬和烈性犬屡屡咬伤和咬死人事件接连不断,引起很多群众的愤慨。

潼关县这几的养这类犬的人也不少,下午出来遛狗的人也不少,有的甚至放开狗绳,让狗在公共场所跑来跑去,到处大小便,群众从附近经过时也得小心翼翼,生怕被狗伤着,给群众日常生活和城市文明形象造成了很大影响。

不少大城市都禁止饲养这类大型犬和烈性犬。建议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相关机构,对大型犬和烈性犬进行登记挂牌备案,对养犬者进行责任和义务方面的要求。需要饲养者可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不登记者可按野狗进行处理,不要等恶狗伤人事件发生了再来治理。

希望县上领导和有关部门给予重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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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3-07-03 09:01
已转交 2013-07-03 09:01
已反馈 2013-07-16 17:45
已反馈 2013-07-16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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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潼关政府:设定限制养犬区 区内不得养大型犬
潼关县
2013-07-16 17:45

尊敬的网友“群众呼声”:

感谢您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看到您关于“建议潼关政府治理大型犬和烈性犬 避免恶狗咬人事件”的反映后,潼关县立即进行了调查,现将治理情况回复如下:

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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