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一农民工王某在给雇主打工时坠地摔伤,致高位截瘫,先经陕西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一级伤残。
在诉讼过程中,雇主对此鉴定结论不服,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王某亲属同意,并及时提供了有关所需材料。
重新鉴定单位由法院却确定为西安某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参与重新鉴定的教授通知王某的亲属来其处,王某的妻子等人到达通知地点后,该教授当即以骄霸的口气说:“我给你丈夫只能鉴定为四级伤残,你们同意的话,我立即去你家作鉴定;不同意我就将材料退回法院不管了。”
王某妻子说:“我丈夫四肢瘫痪,全身浮肿,大小便失禁,求你们去我家实际看看我丈夫的伤病情况后,再作结论。”该教授见王某妻子等人与其意见相悖,粗鲁地责令王某妻子等人退出其办公室。
司法鉴定不是儿戏,不能主观臆断,违反程序,信口雌黄,妄自裁定。司法鉴定是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洞察是非,公平裁判的可靠依据,其鉴定过程必须是依法有序,实事求是而为之,岂有先强迫亲属同意鉴定等级之后再去被鉴定人那里“望闻问切”之理?请问:该教授这样做法依法何据?其冒如此天下之大不韪,居于何心?意欲何为?我们认为这是司法鉴定的怪招,亟呼义士声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