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莲湖分局土门派出所渎职。

李卫国1957
2013-03-14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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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我叫李卫国,身份证号:610104195702066133.案发时任西安康世公司法人代表。09年8月27日在我家里遭到工程诈骗团伙敲诈,我向土门派出所报案,土门派出所不受理我的报案,将我当犯罪嫌疑人对待。因此在土门派出所内,我被工程诈骗团伙拘禁四天三夜。我妻儿先后被劫为人质对我进行敲诈。迫使我一家流离失所四年至今不敢回家。给我和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给我家庭带来灭顶之灾。谢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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