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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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您关于“大学生创业帮扶政策是什么?”的咨询后,编辑查询了解到:西安首家“大学生创业基地”于6月20日在东大街正式开业,该“大学生创业基地”为新城区重点扶持项目,针对大学生创业起点低,资金少的特点,推出了一系列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创业优惠计划。
符合优惠条件的大学生人群:
06、07、08往届及09届迎接毕业生均可持毕业证或学生证前来咿呀BOX购物中心咨询登记。
针对大学生创业的十大优惠政策有:
1、租金折扣优惠;即按季交享受7.3折租金优惠、按半年交享受6.8折租金优惠、按半年交享受6折租金优惠;
2、免租期三个月支持;
3、履约保证金3000元/铺位(社会商户8000元左右)
4、免费在BOX网店推广两年;
5、免两年无线上网费用;
6、入选酷铺19的商户,赠送三个月物业管理费
7、免费提供创业指导;
8、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9、免费指导店面的装修设计;
10、有机会获得劳动部门给予的小额贷款等创业支持。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还可以通过62215555、62215888、62215999进行详细咨询。
除此之外,为鼓励大学生创业,我省出资5000万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大学生申请的创业贷款在贷款期限内不计息,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担保费在创业基金中列支,大学生不再支付。贷款分为担保贷款和免担保贷款两种形式。
今后,大学生创业缺少资金的问题将不再困难,贷款时面临的户籍问题也将放宽,高校毕业生贷款创业变得比较容易了。昨日,《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管理章程(试行)》正式出台,省政府先期投入5000万元设立高校毕业生(简称毕业生)创业基金,毕业生合伙创业最高可贷款50万,贷款期间还有专门的导师“一对一”指导帮扶。
据悉,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由省政府先期投入5000万元设立,由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简称省人才中心)负责管理,以委托贷款的方式,经指定的商业银行向自主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放贷。省人才中心在委托贷款经办银行设立创业基金专用账户,用于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确保专款专用。专户孳生的利息并入创业基金。
此次创业贷款,在户籍方面有所放宽,减少了贷款手续,缩短贷款时间。并针对一些比较好的项目,给出了免担保的优惠。
哪些大学生可申请贷款?
高校毕业三年(项目相对成熟的可以放宽至五年)以内、本人档案在陕西省内各级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参加过创业培训,获得创业培训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具体包括:
1.省内户籍、大专以上学历、在省内创办企业
2.非省内户籍、本科以上学历、在省内创办公司制企业,所创办企业属于国家和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行业
3.高校毕业生在省级以上开发区或其他创业孵化基地创办的运作一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的经济实体
4.对有过“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优先扶持。
据省人才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从鼓励大学生创业要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和从事新兴产业的目的出发,在创业的产业类型上,鼓励开办公司,鼓励从事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电子、IT、网络、文化创意等国家和地方重点发展的行业。
在贷款期限内计利息吗?
与以前的小额担保贷款相比,此次大学生创业贷款在贷款额上有了提高,而且担保手续更加灵活。大学生的创业贷款在贷款期限内不计息,创业贷款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担保费在创业基金中列支,大学生不再支付。
此次贷款分为担保贷款和免担保贷款两种形式。
担保贷款包括:
1.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选择本章程规定的担保方式,提供有效担保,可申请3-10万元贷款。
2.合伙经营性贷款:高校毕业生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创业的,借款人数不超过5人,经委托方审核合格,可申请50万元以下的贷款。
免担保贷款包括:
对于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批准的《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免担保项目评选办法(试行)》的项目,经专家论证、评审等级为优秀的,可申请3-10万元的免担保贷款。
贷款期限有多长?
创业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对于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经审批可延长至5年。而创业贷款的还款额设一年的宽限期,即创业贷款自放款之日起一年内不还款,第二年起按月等额还款。创业贷款用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不得挪用。
贷款后是否有监督?
为了确保贷款安全,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的担保机构负责分阶段对借款人、担保人、担保资产进行调查、审核与评估。在贷款发放后,对贷款的使用进行跟踪检查,定期分析,落实企业还款资金来源,纠正企业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并督促企业改进。根据调查情况,定期向省人才中心报告。
同时,还设立创业导师帮扶制度,对借款人实行“一对一”的指导,帮助借款人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创业导师的费用由财政拨付,大学生无需承担。
如何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
省人才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为规避贷款风险,省人才中心及推荐项目的市级人才中心负责对项目的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监控,为借款人建立档案专户,提供免费的档案管理。借款人未全部还清贷款之前,档案不得迁转。还建立专人跟踪回访制度。每季度对项目的生产经营、贷后资金使用情况如实登记。发现违约或有恶意逃避债务嫌疑的,通知经办银行采取预防措施。
省人才中心对未偿还债务的借款人,采取电话通知、上门追索和按相关程序冻结档案等多种措施进行催收。担保机构协助省人才中心进行贷款催收。贷款到期前采用提示、警告等方式催促借款人按期还款。对于连续3期或者累计5期未按约定日期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可采取处置担保资产、追究担保人相关责任等措施追偿贷款。
同时,经办银行还要实行专人,建立创业贷款台账,对贷款进行管理。贷款到期前一个月要提示借款人按期还款。对到期未还款的借款人,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建立不良信用记录,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如果借款人死亡,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的,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将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报批审核后核销。
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27
西部网
2010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