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最猖狂官二代为夺公务员疯狂欺压平民女子!
在2009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城市规划职位的招录中,我(陕西省三原县北部山区的马额镇农村出身,云南财经大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毕业)笔试成绩110.7分第一,张洋(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监察大队编外工作人员,其母为陕西省人大代表、西安市新城区总工会主席(副局级)杨素梅,其父为新城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张文祥)97.9分第三;我面试成绩83分第二,张洋86分第一;我以总分第一入闱,张洋总分第二落选。一年来,我受到考试第二名其官员父母的疯狂打压,至今不能进入工作岗位。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求助于网络,求正义之士帮忙顶帖、转帖:唯有成为网上热帖,继而媒体跟进,官二代才可能被查处。衷心感谢所有正义之士!
官二代其人:张洋,男,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11月生,住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411号武警陕西总队家属院5号楼(其父张文祥为武警部队团级职务转业官员)。张洋在高中还未毕业17岁时进入武警宝鸡支队服役,当兵10个月就以委培方式进入武警工程学院信息研究与安全(密码学)专业学习,其毕业后未当上军官(若他有军官身份即可转业成为公务员,不至于一直在城改办当临时工),证明此学历不是军校正式学员的学历,也不是经统考而被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最多是军队内承认,按规定不能以此报考全日制研究生;其本科毕业1年后又以委培方式进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生专业学习,不说密码学本科与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生专业相差多远,仅凭其学历不是教育部门承认这一条,就可以在他是否有资格委培读研的问题上打问号!其毕业后直接进入西安市城改办监察大队工作,要不是有公务员考试制度,恐怕早当上公务员了!从其回避高考、参军委培读本科,到委培读研,一毕业进西安市城改办,再到2009年考西安市城改办的公务员,整个一条铺好的路!
为争得这个职位,官二代一家使尽浑身解数,概括起来有以下6招:
一、缠访闹访篇:从2009年7月18日西安市公务员考试面试成绩及体检名单公布的当天起,其先后信访数百次,包括向胡锦涛总书记,中纪委、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陕西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西安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人事局等十几个部门,以书面材料和向有关领导当面反映的方式举报:我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不符,省市人事部门弄虚作假、滥用职权,要求撤销我的录用资格、录用其子张洋。省、市人事部门在多次请示国家公务员局的情况下复审我的报考资格,均认为符合用人单位(西安市城改办)报送的公务员招录文件中要求:报考城市规划职位须具有“城市规划类相关专业背景,熟悉规划、土地等方面有关法规和政策,了解相应的工作程序与工作方法,有城市规划编制或管理工作经验最佳”的资格条件;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按照《信访条例》,向其多次书面答复:招录程序合法,第一名考生具有录用资格。2009年10月起,其多次向中央、省、市纪委控告省、市人事部门领导在招考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但纪委调查后未发现任何问题。
其上访过程中曾托数名相当级别的领导出面说话,在人事部门的办公室里情绪激动、大吵大闹,与包括厅局级、处级以上职务在内的工作人员激烈争执,带几名记者以见报相威胁,带记者或其他无关人员以静坐来“耗”,带律师以起诉相威胁,甚至带着大老板来理论等等,按照《信访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构成缠访、闹访,要是一般人早被治安拘留、党纪政纪处分,可人家是省政府门口(省政府就在新城区)的官,谁敢处理?
二、网上诽谤篇:2009年8月起,其在网上连续发布“西安市人事局招考公务员有猫腻”、“西安市人事局招考公务员弄虚作假”、“向苍天求救,请公务员局讲点法律和道理吧”、“西安市人事局违法招录一名公务员至今没依法处理”、“陕西省公务员局刘景民副局长的荒唐、可笑的答复”、“天下奇闻:两官员为录一位女考生发生‘顶牛牛’事件”、“一场执法与谋利的争斗”、“陕西省公务员局招考公务员黑幕”、“数百次合法信访,却要不回自已的体面”等130处言论(截止2010年6月30日),凭空捏造“我托省公务员局局长王建中的关系”、“副局长刘景民是我的姑父”、“西安市人事局局长荆建民在考试录用我的过程中谋利”、“我在考录中舞弊”等离谱情节,诬陷省公务员局、市人事局及领导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滥用职权,诋毁我名誉。其公然大肆诽谤,按党纪、政纪够可达到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处分情节,达到《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处以行政拘留的情节,甚至达到《刑法》诽谤罪的情节,可至今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无人查处!
三、黑状篇:告我父亲黑状、试图以此打压让我放弃。2009年10月,其以官员的特殊背景,违规取得我人事档案的复印件(严重违反中组部、人事部关于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定),以其中填写的家庭成员情况作为证明,托三批记者手持上述材料,分三拨向咸阳市、三原县两级计生、纪检部门反映:我父亲作为三原县马额镇镇长(我父亲实际只是镇政府干事,其为引起官方重视故意造谣)20年前超生一直未受处理,要求开除我父亲的党籍、公职,计生部门、纪委均介入调查并查实:早在20年前就已行政处罚过(另外我父亲当时还是农民身份,所以还谈不上行政处分)。遂告之对方此事已处理过,不能再次处罚。
四、新闻暴力篇:将新闻媒体作为其打压我和人事部门的暴力工具。2009年9月8日,由一直“跟踪报道”官二代一家“维权”的陕西日报社某记者(其老家陕西省凤翔县城关镇马村,紧邻张文祥老家凤翔县南指挥镇八旗屯村)在《三秦都市报》发表《报考公务员专业信息涉嫌作假 女考生张某遭投诉》的严重虚假报道,后我与该记者交涉并取证:他承认该稿是受人之托,并且诬陷人事部门弄虚作假的帖子在该记者夫妇俩的博客中多次出现,其涉嫌严重违反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规范。2009年11月20日,其托人在市面上极罕见的《西安商报》上发表《三原县如此查处计生违法行为遭质疑》,并将报纸一一寄给省纪委、计生委,咸阳市纪委、计生委,三原县纪委、计生局,要求开除我父亲的党籍、公职,有关部门再次调查并无问题。2010年4月7日,张文祥等人未经法庭许可,在庭审中非法录音,并在有书记员笔录、庭审录像等铁证情况下,公然歪曲案件根本事实和省公务员局代理人发言,而且其带的5名记者(含陕西日报社某记者)根本未对法院、另外三方当事人(省公务员局、市城改办、我)进行采访,在陕西广播电台、西部网、《法制日报》发布严重虚假报道(还故意化名张天文,足见其老谋深算),污蔑省公务员局违法录用,用媒体“黑”我和家人不算什么,可连省级部门都敢“黑”,不愧是有权有势!
五、跳楼自杀篇:2009年10月16日,我从西安市人事局领取了公务员录用通知书,10月22日与同时考入的考生一起到城改办报到,被安排于10月26日开始上班。上班第一天下午,张文祥夫妇带几名记者到城改办,以跳楼自杀威胁单位不让我上班,单位遂退回我的报到手续,至今8个多月过去了,我还无法上班。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党纪政纪,演跳楼自杀戏要被治安拘留、党纪政纪处分,可至今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无人敢管!
六、打官司篇:2009年11月23日,张洋向新城区人民法院(杨素梅是新城区副区长级的领导,张文祥是新城区部门领导)起诉陕西省公务员局,要求撤销录用我、录用他自己,这是目前公开信息可以查到的全国首例:公务员考试第二名起诉人事部门要求撤销第一名、录用自己的案例,创下了中国司法之先河!该案于2009年12月15日立案,由新城法院行政庭审理,该庭又叫西一路法庭,是新城法院派出法庭、负责西一路地区民行案件,杨素梅曾任西一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多年。整整三个月后的2010年3月16日才确定开庭,并追加城改办、我为第三人出庭。2010年4月6日开庭,之后再未开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规定》第三条:“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能看懂该条款的含义,即行政案件一审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6月23日我告知该法庭审理已超期限,得到答复是:“司法解释上只说可以延长三个月,但没规定是几个三个月,所以还可以延长三个月”。堂堂新城区人民法院对司法解释居然如此“适用”,是在糊弄平民百姓吧?真是令人汗颜!该案如此“延长”下去,正是官二代一家想达到的:一方面威胁城改办不让我上班,一方面让审理尽可能拖延,以此耗下去,向人事部门施压给其解决一个公务员名额!!!
恳求正义之士帮忙顶帖、转帖,再次感谢!
此致
敬礼!
附件:1.有关证明文件、材料扫描件
2.官二代一家网上130处言论汇总
3.官二代一家制造的5篇虚假新闻报道
4.张洋诉状、我的答辩状
民二代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