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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陵区天正银河湾物业增收公摊电费 是否合规?

用户_ex12 点击数:

已发布2026-08-24

本人是西安市高陵区天正银河湾小区业主。小区物业单方面新增公摊电费收费项目。

依据《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西安住宅实行一费制,园区路灯、楼道照明、电梯、监控等公共用电能耗已经包含在物业费里面,物业不得单独再收公摊电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约定公摊电费另行缴纳,此前多年也从未收取公摊电费,属于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新增收费项目。

现请求有关部门核查,责令物业立即停止该项公摊电费收费;已经收取公摊电费的予以退还,并书面反馈处理结果。本人已经保存物业收费通知、历史缴费记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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