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咸阳市泾阳县高庄镇人,媳妇怀孕3个半月去办理分娩卡,医护人员让我们在村子里对刚结婚婚人员宣传怀孕84天提前办理手续。要求宣传20人留下姓名以及电话号码。然后他们回访确认。
我媳妇的户口本上有她姐姐的娃,现在3岁,医护人员让我媳妇去村委会开证明这孩子是我姐的不是我媳妇的,然后才给办理分娩卡。
请问,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
我是咸阳市泾阳县高庄镇人,媳妇怀孕3个半月去办理分娩卡,医护人员让我们在村子里对刚结婚婚人员宣传怀孕84天提前办理手续。要求宣传20人留下姓名以及电话号码。然后他们回访确认。
我媳妇的户口本上有她姐姐的娃,现在3岁,医护人员让我媳妇去村委会开证明这孩子是我姐的不是我媳妇的,然后才给办理分娩卡。
请问,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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