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韩城市文秀园一号院2号楼业主。本栋楼顶属于全体业主公共区域,被私自修建楼顶花园,建有凉亭、假山、鱼池、拱桥,全部没有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
韩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已经书面认定反映问题属实,已对涉事人员下《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如逾期未整改,将按法定程序开展后续处置,消除违建状态,并于7月10日立案,案号:城立通字〔2026〕第009号。
立案90天期限已于10月8日到期,违建至今没有得到处置。楼顶覆土造园存在楼房承重安全隐患,侵害业主权益。恳请相关部门依法拆除全部违建,恢复楼顶公共区域原状,消除安全隐患。本人持有楼顶现场照片以及执法部门书面答复材料,可以提供核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