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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洋县南苑小区物业加价代收电费 服务质价不符

南苑小区业主 点击数:

已发布2026-09-07

洋县汉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南苑小区,2018年收房以来多层住宅一直按0.5元/m²·月收取物业服务费。依据《汉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0.5元/m²为多层住宅汉中市一级物业服务一费制标准,(汉住建发〔2021]168号),一级物业服务对小区秩序维护、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投诉响应、环境管理均有明确要求。但该小区实际为开放式小区,安防管控缺失,普遍存在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小区整体管理混乱,物业未落实一级物业应当具备的秩序管控、安全隐患排查、问题及时处置等服务内容,服务现状远达不到汉中市一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存在收费等级与实际服务质价不相符的问题。同时根据《汉中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供电单位委托代收电费,不得向业主加价、不得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应当按照供电部门执行电价据实代收。该小区柴房属非住宅用电,国网执行非住宅电价为0.5109元/度,但该公司在代收柴房非住宅电费时,实际按0.65元/度向业主收取电费,存在加价代收电费的行为,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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