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渭南市韩城市新城街道红鑫中央公园业主,小区地下停车收费质价不符,物业利用停车门禁系统催缴停车管理费,造成出入口拥堵问题。
依据2025年7月1日实施的《韩城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地下车库执行一类停车场50元/车位·月收费,必须以住建局正式停车场类别认定文件为依据。本小区物业直接按照室内一类最高限价50元每月收取地下车位服务费,但小区地下车位尺寸偏小,达不到国标标准车位,部分车位停入后车门无法正常开启,实际使用条件差,与一类停车场应具备的使用条件不匹配。同时,物业针对部分未缴纳停车管理费的业主,直接中断停车门禁通行权限,以限制车辆出入的方式施压催缴停车管理费,车辆无法正常通行,造成小区出入口车辆滞留拥堵,影响业主正常出行,存在通行安全隐患,属于违规以门禁管控手段催费,侵害业主车辆正常通行权益。
现提出诉求:
1. 请求住建局出示红鑫中央公园地下车库认定为室内一类停车场的正式书面认定文件;
2. 请主有关部门赴现场实地核查车库硬件条件,对车位尺寸抽样实测,按实际达标类别重新核定停车服务费;车位偏小的应按照“质价相符”政策予以费用下浮优惠;
3. 责令物业立即停止以中断停车门禁、限制车辆出入的方式催缴停车管理费,消除出入口拥堵及通行安全隐患,并在小区公示停车场类别认定、收费依据相关资料;
4. 核查是否存在不按政府指导价、质价不符的价格违规行为并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