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扶风县宝润佳苑开发商分期退款、一房二卖等问题

用户_PFld74
2026-09-2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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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姐弟二人在扶风县宝润佳苑二期认购两套住房。张某辉认购2号楼1‑201室,交纳首付款176000元;张某毛认购1号楼3‑502室,交纳首付款185039元,两套房屋首付款合计361039元。

当初购房的时候该楼盘属于无证销售,后期才补办相关证件,交房延期长达三年。之后双方因为交房时间产生争议,我们没有办理银行贷款。

开发商向我方出具解约函,但该文书是家里年老不识字、身患疾病的家属私自签收,并未经过我们本人授权,我们不认可这份解约函的法律效力。

两套房子开发商在纠纷尚未了结的情况下,已经另行对外出售并且完成网签,开发商已经二次卖房获取收益。

现在开发商依据这份有争议的解约函认定我方违约,按两套房屋总房款6%要扣取七万多元违约金。扣款之后剩余房款不同意一次性退还,提出每个月仅退2万元的分期退款方案。

家里老人多病残疾,家庭经济十分困难,这笔购房款属于家里应急救命钱,我方坚决不同意高额扣款以及按月分期退款。

此事前期扶风县住建局已经出面进行过调解,但开发商态度强硬始终不肯让步,调解没有结果。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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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26-09-29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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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宝润佳苑开发商分期退款等问题 住建局回复
扶
扶风县
2026-09-29 09:44

扶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接到网友反映“宝润佳苑开发商”有关问题的舆情提示后,我局及时安排人员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投诉人所诉宝润二期五证不全、违规售房问题。2022年,县城管执法局依据购房群众投诉对宝润无证售房问题进行了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群众,同时督促开发企业向参与内部认购的群众进行退款处理,投诉人张女士及其弟在知情的情况下(投诉人2026年7月在县住建局投诉时向工作人员展示当时投诉及办理情况手机截屏),未向开发企业主张要求退款。投诉人反映违规售房问题2022年已做处理。

关于双方购房纠纷问题。经核查,2019年,开发企业与张女士及其弟分别签订《内部认购协议》,认购宝润佳苑房屋两套;2022年8月,宝润二期五证齐全后,开发企业多次联系张女士办理按揭手续(销售人员通过电话、微信、邮寄催告函等方式),长期未能取得有效对接;在催告无果后,2026年5月14日,企业依据《内部认购协议》约定送达解除函。

经查房屋网签系统,张女士反映两套房屋已于2026年7月办理网签备案,开发企业在与张女士及其弟在送达解除函之后,再行出售房屋。

开发企业认为,当前房地产市场下行、房价波动,涉及房屋因长期搁置,企业处置房源存在折价损失,且企业经营困难,故企业主张按合同约定计收违约金,并提出分期退款方案。

二、处理情况

张女士多次通过信访渠道反映此事,我局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对接开发企业负责人及张女士,并于8月3日上午10时在宝润佳苑售楼部组织双方协调此事,张女士诉求未能达成一致。

之后,张女士又多次通过平台投诉,主要诉求为“首付款退还方式,违约金扣除等问题”,通过协调,开发企业坚持之前“扣除违约金后剩余款项分期支付”的协商结果。

三、协商结果

鉴于双方在买售时签订《内部认购协议》,其中第十四条约定“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意见目前无法达成一致,县住建局将继续进行协调,若协调无果,建议张女士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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