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教学楼、宿舍楼饮水机收费取水 是否合规?

用户J8tp
2026-09-21 16:08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饮水机不应收费,应免费供应用水,安康学院的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等多处设置收费饮水机,学生只有扫码才能接热水,请核查其是否违规,如违规,责令取消饮水机收费,规范学校违规收费行为。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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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6-09-22 09:22
已转交 2026-09-30 16:17
已反馈 2026-10-15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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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教学楼、宿舍楼饮水机收费取水 校方回应
陕
陕西省教育厅
2026-10-15 15:40

安康学院回复:关于网友反映“安康学院教学楼宿舍楼饮水机收费取水”的情况来函收悉。经学校核实,现复函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安康学院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持续提升学生学习、生活服务保障能力。目前,学校在教学楼、图书馆等学习场所安装了数量充足的热水供应设备,在宿舍楼生活区域建有开水房,全天免费供应热水,保障学生日常用水需求。

自2020年起,因生活习惯差异,部分学生对直饮水服务提出需求。学校经过市场化程序引入第三方运营的设备,主要分布在学生公寓楼层公共区域,提供过滤净化的热水,供学生自愿自费选择,学生通过扫码直接付费给第三方运营企业取水。

该服务属于学校免费基本用水保障之外的第三方社会化运营的升级增值服务。《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规定,“学校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学习、生活所需的相关便利服务,以及组织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可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相关服务由学校之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学校可代收代付相关费用。”《陕西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高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高校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自愿选择的服务并收取相应的服务性费用。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项目合并收取,不得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学校与企业签订了规范服务协议,明确设备维护、水质检测、收费定价等相关要求。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收费标准已提前在设备旁公示,收费项目完全采取学生自愿原则,不强制办卡、不强制消费,学生通过扫码将费用直接支付给第三方运营企业,学校不参与收费环节。

二、问题核查及整改情况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学校第一时间安排后勤、学工等部门对全校所有直饮水设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核查收费标准公示、水质达标情况、设备运行状况等内容。经排查,直饮水设备收费标准均在设备旁进行了公示,收费采取学生自愿扫码方式,学校未参与收费,免费热水供应设施正常运行,学生基本用水需求有保障。

后续,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直饮水服务日常监管,督促运营企业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及时做好设备维护。同时,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便于学生充分知晓。持续保障教学楼、图书馆、宿舍楼等区域免费热水供应,确保学生用水需求不受影响。进一步畅通师生诉求反馈渠道,在设备区域公示服务电话和投诉方式,切实保障师生用水安全与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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