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咸阳市武功县一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的家属。今天写信,想反映一个许多农村家庭遇到的困惑。
我父亲从2011年起按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按时缴费,从未断缴。当时家庭困难,只能选择每年100元的最低档。如今生活好转,想通过“多缴多得”给父亲多攒养老金,但现行政策规定已缴年度不能再提档补差,只能补缴未缴年份。我们感到无奈:年轻时没钱,按规矩少交;现在有钱了,想按规矩多交,却没有渠道。
我们理解政策不允许追溯调整是为防止突击补缴,但实际执行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从未参保的居民,60岁时可一次性按最高档6000元补缴15年,总缴费96000元,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约691元,加咸阳基础养老金239元,合计约930元/月。而我父亲连续缴费15年,累计仅约1500元,个人账户约2000元,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约14元,加基础养老金后合计约253元/月。两者月待遇差约3.7倍,终身领取差额超14万元。
一个从未缴过费的人,可以靠一次性补缴“后来居上”;而连续缴费15年的人,却因早年选了低档被锁在低待遇里。这似乎与“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导向有所偏差,也让部分守规矩的参保群众感到失落。
据了解,多省份已陆续开放或探索“提档补缴”通道,陕西省人社厅也已在2026年回应称正在调研论证。恳请有关部门加快研究,给像我们这样父亲已55岁、缴费窗口只剩几年的家庭一个明确预期。
建议:
一、允许参保人在60岁前对已缴年度申请提档补差或二次缴费,即使不享受政府补贴也可,只求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二、参考已开放省份经验,尽快出台陕西实施细则,重点解决早年低档缴费、现在有意愿补差人群的诉求;
三、开通线上办理渠道,方便在外子女为父母代办;
四、明确政策时间表,让群众对何时能办、如何办有清晰预期。
我父亲距离60岁只有5年,若政策迟迟不推进,他将失去补缴机会。盼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让参保人也有补救余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