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咸阳市渭城区陕建六公司家属院15号楼住户,现投诉小区物业陕西华山金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在居民楼墙根私自加装健身器材及娱乐棋牌桌,违反强制安装标准,噪音扰民,存在安全隐患。
依据国家强制标准 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 明确规定:室外健身器材距离居民住宅楼外墙水平距离不得低于8米。目前器材紧贴楼房墙体,实测距离不足8米。
该棋牌桌刚刚安装完成,目前已有居民聚集使用,随着时间推移,日后必然会有大量人群长期聚集打牌、闲谈喧哗、磕碰桌椅,将产生全天候持续性噪音。家中有患病家属母女二人长期在家休养,身体虚弱,需要安静的居住环境。该设施的存在,将长期持续干扰家人休息静养,侵害家人身心健康与正常居住权益。
物业在居民楼近距离位置新增公共娱乐设施,事前未告知、未征询一楼及周边住户任何意见,私自占用楼栋紧邻公共区域,侵害住户居住安宁权、相邻居住权益。
健身棋牌设施紧贴住宅楼墙体、窗户,日后人员长期扎堆聚集,距离住户生活区极近,存在人员拥挤、磕碰等安全隐患。
本人长期在外地上班,无法在家处理问题。为保障患病家属正常休养,严禁任何单位、工作人员上门或电话打扰家中母女二人。所有核查、沟通、回复、处理结果只允许联系本人。
1. 恳请有关部门核查该健身器材安装是否违规、如认定违规,请责令物业立即拆除或迁移违规棋牌健身设施,彻底消除噪音扰民问题和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