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梁山镇圣桦龙湾半岛一住户在楼顶违建阳光房

用户1HeN
2026-09-07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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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初,汉中市梁山镇圣桦龙湾半岛15#楼一业主在楼顶搭建阳光房,危害楼下住户安全,使用5米左右的柱子搭建,如果焊接不牢长时间腐蚀可能会倒下来砸着人。8月15号投诉,城管说12号下了整改通知书,27号之前拆掉,但8月27号原封不动未拆除。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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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6-09-08 09:30
已转交 2026-09-18 16:39
已反馈 2026-09-2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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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梁山镇圣桦龙湾半岛一住户违建阳光房 将督促整改
南
南郑区
2026-09-29 09:55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回复:贵单位(网调字[2026]第0925号)关于网友反映“梁山镇圣桦龙湾半岛一住户在楼顶违建阳光房”问题的舆情调查函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城管局牵头核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友“用户1HeN”反映“梁山镇圣桦龙湾半岛15号楼一住户在楼顶私自搭建阳光房,危及楼下住户安全,该阳光房使用约5米长的立柱搭建,若焊接不牢,经过长期腐蚀极易倾倒伤人”。涉事业主系梁山镇圣桦龙湾半岛小区15号楼2单元业主。

二、核查处理情况

经核查,“用户1HeN”反映问题属实。2026年8月12日,我区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涉事业主正在雇工人搭建阳光房,其本人不在家,随后通过电话、微信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在15日内自行拆除,恢复楼层原貌。涉事业主表示同意整改意见,但因其长期在四川办事未归,未按期整改到位。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多次与该业主电话联系,督促其尽快整改,涉事业主表示,目前仍在四川省成都市办事,待返回后立即自行拆除违建。目前,该业主已停止施工。

三、下一步工作

我区将责成区城管局牵头,督促涉事业主及时整改,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同时,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查,督促该小区物业公司切实履职,严防违建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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