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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融创宸阅和鸣小区一房屋加装隔断出租

用户_PFlyTl 点击数:

已发布2026-08-18

西安市灞桥区长乐东路融创宸阅和鸣5号楼1单元2002,房源由西安优格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运营,房屋客厅私自加装实体隔断,分割为独立房间出租,噪音扰民,属于违规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行为。

我致电西安市灞桥区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咨询法规争议,工作人员引用 “餐客厅是一个整体,原先客餐厅都隔开现已拆除餐厅,西安可以n+1” 条款,回避《西安市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办法》禁止私自分割房屋出租的规定,只拆除餐厅隔断并未将客厅隔断拆除,并答复:他们只能出面调解无法执行非执行部门。我提出若认定企业不存在违规,请求出具书面证明,窗口无法提供。

希望栏目予以关注,督促相关部门实地核查隔断房源,统一全市房屋分割出租执法标准,并书面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已转达2026-08-31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灞桥区

已回复2026-09-16

单位:灞桥区
标题:融创宸阅和鸣一房屋加装隔断出租 已下达整改通知

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一、现场核查情况

经实地入户核查,该套房屋由西安优格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运营管理。该企业前期在餐厅、客厅位置加装实体隔断,对房屋空间进行分割改造,拟作为独立居室对外出租。经我局前期约谈督促,该房屋餐厅部位隔断已拆除完毕,但客厅位置实体隔断尚未拆除,现场存在加装实体构件分割房屋空间的情形,网民反映问题属实。

二、政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住房租赁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住房出租应当以原规划设计房间作为最小出租单元,不得擅自增设实体隔断分割房屋空间,改造后极易造成消防隐患、噪音扰民等问题,不符合住房出租安全标准。

三、已开展处置工作

一是现场约谈企业负责人。工作人员现场约谈西安优格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负责人,宣讲国务院《住房租赁条例》法规要求,明确告知在客厅加装实体隔断用于出租,不符合住房出租安全强制性标准,现场向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拆除客厅剩余实体隔断,恢复房屋原始户型结构。

二是做好群众政策解释。针对网民提出的出具书面认定证明诉求,房屋改造隔断是否属于违法建设需多部门联合认定,住建部门无单独出具该类书面认定文书的法定职权。关于噪音扰民诉求,当事人可向公安部门进一步反映。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我局将持续跟踪该房屋整改进度,按期开展复查,督促租赁企业按期完成隔断拆除整改,落实住房租赁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加大辖区住房租赁企业巡查检查频次,常态化开展《住房租赁条例》普法宣传,及时排查、制止违规改造隔断出租行为,持续规范辖区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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