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潼关县代字营镇东里村一农村设施用地备案问题
用户_PFldbM 点击数:
已发布2026-08-11
2018年,本人将潼关县代字营镇东里村东里六组一处废弃荒沟改造为黄花菜晾晒场,按照要求向东里村村委会完成报备手续,村委会出具报备证明并报送代字营镇政府。依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设施农业晾晒用地备案上报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但是代字营镇政府收到村委报备材料之后,长期未向潼关县自然资源局上交备案资料。潼关县自然资源局在未书面告知本人前提下,将该晾晒地块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导致晾晒场地无法继续使用。
后续多次投诉中,潼关县自然资源局答复:代字营镇政府并未上交该晾晒场备案材料。足以证实:地块被错误划入基本农田的根源,是镇政府漏交备案材料。县自然资源局变更土地类型同样不合规。
我希望镇政府补全晾晒场备案手续;重新核查地块地类,恢复场地农业晾晒用途。

已转达2026-08-27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潼关县
已回复2026-08-27
单位:潼关县
标题:潼关县代字营镇东里村一农村设施用地备案问题 部门回复
潼关县自然资源局回复:网友多次反映不同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对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并确认,经核查,在国家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中,该地块未进行备案及上图入库。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文件要求,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激地、休耕地),该地块调查时现状无附着物为休耕地。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号)文件中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
若网友需办理设施农用地,县自然资源局可联合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为其另行选址。
[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发表您的看法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