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水岸东方一户水表故障 物业要求业主自费更换

用户_PFldUk
2026-08-28 10:12
点击数:

您好,我是周至县水岸东方一期业主,我家原水表属于自然故障,并非人为损坏。按照规定,如果是一户一表,应当由供水公司上门更换正规计量水表;若是小区总表管理,应由物业按规定更换合格的官方水表。但物业拒绝更换水表,说水表是业主自己承担,而且目前临时水表也被物业拆除了,在没有任何检测的情况下就告知我表坏了,现在我家已经停水,家里人无法正常用水,恳请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物业时隔3年才发现并告知我水表损坏,物业负有日常巡查水表、抄表核验的管理义务,因长期没有排查,现在无法确认这几年水表计量是否准确,我对物业单方核算的补水量、补缴水费金额存在重大异议,不能认可。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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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6-08-28 16:17
已转交 2026-08-31 17:28
已反馈 2026-09-10 15:06
已反馈 2026-09-10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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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岸东方一户水表故障 物业要求业主自费更换 部门回复
周至县
2026-09-10 15:06

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收到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6]第08044号,反映水岸东方一户水表故障,物业要求业主自费更换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物业办进行调查,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2026年8月18日,水岸东方一期业主到小区物业办公室说家里没有水,物业公司安排工程人员查看,发现该户水表异常,管家用机械用量与购水系统核对,发现该户业主2022年、2023年、2025年、2026年未购水一直超用,物业告知水表自然损坏,为了不影响业主用水,物业为其安装机械临时水表为其供水,并通知其及时买水表和补缴水费,和业主当场对其水表拍照留痕。在8月20日将入住至今购水明细微信发给该户业主,该户业主又在安装临时水表用水10天后也就是27日发微信,明确告知物业不认可临时水表计量,也不更换水表,鉴于业主不认可,物业拆除了临时用表。截止当前该户业主已更换新水表正常用水,未补缴超用水费。

业主对机械计费不认可问题,建议送第三方检测机械计费是否准确。我局物业办要求宝韵物业及时与业主沟通,拿出合理解决方案。

后续我局物业办会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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