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一、现场核查情况
经实地入户核查,该套房屋由西安优格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运营管理。该企业前期在餐厅、客厅位置加装实体隔断,对房屋空间进行分割改造,拟作为独立居室对外出租。经我局前期约谈督促,该房屋餐厅部位隔断已拆除完毕,但客厅位置实体隔断尚未拆除,现场存在加装实体构件分割房屋空间的情形,网民反映问题属实。
二、政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住房租赁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住房出租应当以原规划设计房间作为最小出租单元,不得擅自增设实体隔断分割房屋空间,改造后极易造成消防隐患、噪音扰民等问题,不符合住房出租安全标准。
三、已开展处置工作
一是现场约谈企业负责人。工作人员现场约谈西安优格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负责人,宣讲国务院《住房租赁条例》法规要求,明确告知在客厅加装实体隔断用于出租,不符合住房出租安全强制性标准,现场向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拆除客厅剩余实体隔断,恢复房屋原始户型结构。
二是做好群众政策解释。针对网民提出的出具书面认定证明诉求,房屋改造隔断是否属于违法建设需多部门联合认定,住建部门无单独出具该类书面认定文书的法定职权。关于噪音扰民诉求,当事人可向公安部门进一步反映。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我局将持续跟踪该房屋整改进度,按期开展复查,督促租赁企业按期完成隔断拆除整改,落实住房租赁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加大辖区住房租赁企业巡查检查频次,常态化开展《住房租赁条例》普法宣传,及时排查、制止违规改造隔断出租行为,持续规范辖区住房租赁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