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田县玉山镇一养殖场紧邻居民房屋 影响生活环境

穆**
2026-08-18 11:34
点击数:

我所住的居民生活区位于蓝田县玉山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居住地附近有人建养殖场,臭气熏天,蚊虫叮咬,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根据畜禽养殖条例要求养殖场需要离居民生活区500米外,这个连5米都不到。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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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6-08-18 17:46
已转交 2026-08-31 17:27
已反馈 2026-09-20 17:33
已反馈 2026-09-20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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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镇一养殖场紧邻居民房屋 影响环境 蓝田县回复
蓝
蓝田县
2026-09-20 17:33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网调字[2026]第08093号的函件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九间房镇进行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网民反映的养殖场位于九间房镇穆家堰村五组,地块权属为村民穆某涛兄弟俩所有,地类性质为园地。2025年4月,穆某涛兄弟俩将该地块出租给厚镇清峪村群众穆某书,用于建设羊舍及附属设施,占地面积约1.5亩,养殖奶山羊35头。

关于网民反映的"在玉山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修建养殖场及距居民区不足5米"的问题。经现场核查,玉山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在厚镇清峪村,该养殖场位于九间房镇穆家堰村五组,所在地块不属于一、二级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1里(500米)左右。同时,该养殖场依规办理了营业执照、《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书》及环评手续,相关手续齐全。

关于网民反映的"养殖场臭气熏天、蚊虫繁多,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已落实粪污处理及卫生防护措施。

下一步,九间房镇将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规范养殖、达标排放,常态化做好场区消杀,控制臭气、蚊虫扰民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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