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9月21日给西安华居铭苑室内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交了2万元的装修合同定金,房屋位于阎良区关山镇。2025年11月1日,让交2万元合同款,又在11月23日补交了6万元的合同款。合同金额是13.1868万元,同时享受4万元的软装费用和2万元的物流补贴。物流补贴是自己垫付,公司最终给核销。合同只在2025年11月履行了一个地面瓷砖,瓷砖工人贴砖费用还是我们自己承担的,又在催促下于2026年5月4日完成了墙面顶面的铺板工作,铺板的工人费用2.1万元是我们承担的。后续柜子、门、橱柜厨具、卫浴、灯、窗帘都未完工。
经过几次商讨,公司最终给了一个补充协议,2026年5月23日完成40.96平方的衣柜、3套木门、1套卫生间玻璃门、1套厨房门、全屋灯具和1套恒洁卫浴,可后面依然未履行,厂家又给了一次承诺,7月6日签了补充协议时间,8月底发货,如今一直未见履约。我们总共付了13.3552万元,包含交给公司10万元、木工的2.05万元,贴砖带运费1.3052万元。现在装修公司联系人电话停机,微信不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