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在莲湖区北大街二府街法院家属院,长期以来都是门卫收取所有费用,都是普通的收据,没有公章和收费主体公司,现在小区自来水设施更新,门卫要求我们交物业费才给通水,这是北院门社区的规定。社区和门卫有权利捆绑交费吗?希望有关部门关注处理。
现在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