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山阳县桃园小区楼顶施工未采取防水措施 致户内漏水

用户_PFlfwd
2026-08-03 16:02
点击数:

我是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桃园小区二期住户,楼顶施工不采取防水措施,导致我家里漏水。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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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6-08-03 17:43
已转交 2026-08-06 17:43
已反馈 2026-08-06 17:44
已反馈 2026-08-06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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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小区楼顶施工未采取防水措施致户内漏水 责令停工整改
山阳县
2026-08-06 17:44

山阳县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回复:2026年8月3日,收到贵单位转来民生热线网民留言,反映桃园小区二期楼顶施工导致顶层住户家中漏雨问题。我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街道包社区领导、包社区干部、社区干部、物业人员现场核实。现将核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主要问题

桃园小区二期10号楼顶层住户反映,该小区近期实施楼顶安装光伏支架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采取临时有效防水措施,加之近期降雨增多,导致其家中渗水,影响正常居住。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情况如下:7月31日开始施工,施工前期天气晴朗,施工单位未做作业面临时防水,8月2日突降大雨,雨水沿施工缝隙渗入该住户室内,造成客厅及卧室顶部不同程度渗水,导致墙皮部分剥落。核查确认,由于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未按规范采取临时排水及覆盖措施,导致渗水。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针对反映问题,工作人员立即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一是立即停工整改。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楼顶作业,对已开挖底座进行紧急防水处理,确保后续降雨不再发生渗漏;二是强化损坏部位修复。重新对损坏部位用防水材料进行全面修复,经物业及住户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后续工序;三是做好群众情绪疏导。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对住户进行走访安抚,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权,室内受损修复及赔偿事宜,社区已协调施工单位与住户达成初步意向,待施工单位将处置措施落实到位后,即可施工。目前,反映问题住户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下一步,我办将持续关注该小区楼顶光伏安装有关事宜,强化施工单位监管,做好群众反映问题跟踪落实,从严把控施工安全、屋面防护、施工时序等关键环节,及时回应居民顾虑,确保光伏安装项目平稳实施、民生隐患清零、辖区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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