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大荔县荔锦台20号楼停工 2017年购房至今未交付

用户_PFlAAI
2026-06-26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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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荔锦台二十号楼购房业主,于2017年购买我县荔锦台楼盘,实则该项目证件不全,开发商违规售房,后续项目停工烂尾,多年来房款被套,维权无门。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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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6-06-27 10:21
已转交 2026-07-01 17:24
已反馈 2026-07-17 09:53
已反馈 2026-07-17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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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荔锦台20号楼停工至今未交付 住建局回复
大荔县
2026-07-17 09:53

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您好!您反映“荔锦台20号楼停工至今未交付”的来信已收悉,大荔县委、县政府责成住建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荔锦台项目位于大荔县市场二路与西新街交汇处,由陕西鸿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于2015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投资4.6亿元,共25栋1043户。8栋186套(4栋商业、4栋住宅),已建成交付,8栋324套,已纳入“保交楼”红档项目,9栋533套,均未出地平线。项目于2019年破产清算。

针对荔锦台破产项目问题。我局计划从四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压实企业自救责任。坚持“谁拿地、谁建楼、谁交付、谁担责”的原则,政府包办不包揽,专班牵头与陕西鸿基公司实控人谈判,统筹公司可用资产优先用于荔锦台项目融资抵押工作。必要时,可将剩余可售资产以抵押物形式,备案至国资平台名下,由国资平台接手保交楼后续建设。二是多方联动闭环监管。设立资金监管账户,由专班、融资银行、陕西鸿基、施工企业、项目监理5方共管,将全部资金归集至监管账户,优先用于保交楼。三是倒排工期量化任务。以年底交付8栋楼324套住房为目标,由法院牵头,实施债权债务“新老划断”办法,监管资金优先支付新增工程量;住建、公安、人社作为专班核心成员在项目部集中办公、驻点调度,督促施工方加大机械、人员投入,倒排工期、按日调度核算。四是加强沟通确保稳定。对停工的9栋533套,建立专班、开发商、业主代表会商机制,沟通难点堵点、把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针对你反映的20号楼的问题,我局将在项目整体盘活过程中陆续解决,如你有换房意愿,我局协调将你购买的20号楼房屋更换至第一批交房的两栋高层或6栋洋房。

如看到回复后仍有疑问,您可电话咨询大荔县住建局(0913-326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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