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莲湖区联志小区以未交物业费为由限制住户买水

用户_PFlAyq
2026-06-26 09:44
点击数:

西安市莲湖区联志小区为回迁房小区,和合物业以未交物业费为由限制住户买水,多次投诉拒不整改,依然限制买水,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希望相关部门查处。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6-06-27 10:33
已转交 2026-07-01 17:15
已反馈 2026-07-16 15:14
已反馈 2026-07-16 15:14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联志小区以未交物业费为由限制住户买水 已约谈物业负责人
莲湖区
2026-07-16 15:14

西安市莲湖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回复:接到网友反映“西安莲湖区联志小区以未交物业费为由限制住户买水”留言后,我区安排北关街办调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致函如下:

经了解,联志小区位于联志路75号,物业服务企业为西安合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针对居民反映购水问题,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约谈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告知其要严格遵守《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依法依规催收物业费,严禁以住户未缴纳物业服务费为由限制住户买水用水。物业公司表示将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与小区未缴纳物业费的住户积极沟通,依法依规合理催缴物业服务费。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做好物业服务督导检查,加强物业管理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此函。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