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蒲城县南塬春晴小区自行车充电桩收费不透明、不合理
用户_c2I6 点击数:
已发布2026-03-27
本人系蒲城县居民,近期在蒲城县南塬春晴小区自行车智能充电桩时,发现其收费模式违反省市监管局2025年6月25日发布的《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相关情形。
1. 服务费普遍高于电费,违反“价费分离”与“服务费不超电费”规定,多次充电账单显示:电费为0.60–1.21元,服务费却高达1.03–1.74元,服务费持续高于电费。陕西省、渭南市关于“未实现电量单独计量的设施,服务费不得高于电费”的监管精神,该行为已构成违规加收服务费。2. 未实现电量单独计量,计费方式不透明所有订单均以“8时”或“充满自停”套餐形式计费,未显示实际用电量(kWh),无法验证电费计算是否合规。若该设施接入的是居民合表电价线路(0.5109元/度),却按1元以上收取电费,涉嫌擅自加价、捆绑收费。3. 未充分履行明码标价义务,充电桩现场及小程序页面虽列有“电费+服务费”,但未公示电价依据、服务成本构成及收费标准备案信息,不符合《告诫书》第四条“严格按照规定模板设立收费公示牌”的要求。
高收费正在加剧消防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本是重要民生工程和安全举措。其核心目的是通过提供安全、便捷、低价的户外充电服务,引导居民不再将电动车推入楼道、家中充电,从而从源头上防范火灾事故。
然而,当前部分运营企业以“市场调节价”为名,设置畸高的服务费和模糊的电费,导致居民充电成本远高于家庭用电(约0.51元/度)。价格倒挂削弱了便民设施的吸引力。
希望对涉事充电桩运营企业在蒲城县所有点位开展检查,对服务费高于电费、未执行居民电价、未明码标价等行为处罚。








已转达2026-04-08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蒲城县
已回复2026-04-10
单位:蒲城县
标题:南塬春晴小区自行车充电桩收费不合理 部门回复调查结果
蒲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近期,接到网友反映“蒲城县南塬春晴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不透明、不合理”。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调查基本情况
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了该小区电动车充电桩运营主体的收费台账、计费系统、公示牌及相关政策文件,重点核对收费标准、计价方式、明码标价执行情况。
二、收费政策依据与执行情况
(一)、政策依据
该充电桩运营公司严格按照《蒲发改发(2025)123号》文件要求执行收费标准,同时落实省市监管局2025年6月25日发布的《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核心要求,实行“电费+服务费”分离计价、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制度 。
(二)、电费执行标准
充电电价严格执行渭南居民合表电价0.5109元/度,未加价、未加收其他费用,符合居民小区充电设施电价政策规定 。
服务费与充电功率直接关联,功率越高服务费相应越高,该计费方式已在小区充电桩现场及运营平台醒目位置公示。
(三)、合规性结论
经核查,南塬春晴小区电动车充电桩电费执行标准合规、服务费计价模式符合政策要求、价费分离与明码标价落实到位,未发现收费不透明、不合理及违规加价等问题,实际收费符合《蒲发改发(2025)123号》文件及省市监管局提醒告诫书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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