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水岸东方小区物业围挡公共区域设立收费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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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布2026-02-28
陕西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召开业主大会、未征得业主同意、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备案的前提下,擅自用水泥墩将水岸东方小区二期南门外西头(浐河东路与韩森东路十字东北角)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场地围挡,私自安装停车收费道闸,违规收费牟利。
物业公司上述行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擅自利用业主的共有部位牟利,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现恳请贵网予以督办:
1.立即清理水泥墩和收费道闸等设施,恢复公共场地原状;
2. 查处物业侵占业主公共权益行为,全额清退违规收取的停车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完全属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已转达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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