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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彩虹新家园小区物业捆绑收费 上涨物业费

小区业主 点击数:

已发布2026-01-29

咸阳彩虹物业公司疑似未与彩虹新家园小区签订合同,强行上涨物业费,拖欠供水公司水费,小区即将停水。业主同意交水费,但被告知不能只收水费,必须捆绑物业费。


已转达2026-02-09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秦都区

已回复2026-03-11

单位:秦都区
标题:彩虹新家园小区物业捆绑收费 上涨物业费 物业公司答复

咸阳彩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彩虹新家园分公司回复:贵单位转来《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6〕第02013号)收悉,针对网民反映彩虹新家园物业捆绑收费、擅自上涨物业费相关情况,我单位高度重视并立即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关于捆绑收费情况。本小区属于老旧小区,居民用水仍采用老式机械水表,需物业工作人员入户抄表才能核算实际用水量及对应水费。因工作需要,物业工作人员在入户抄表时提醒业主缴纳物业费事宜,并非要求水费、物业费捆绑缴纳,且小区供水情况正常,不存在即将停水情况。

关于擅自上涨物业费情况。2018年12月初,彩虹物业以小区老旧、物业服务成本增加为由,向上届业委会提出上涨物业费申请,随后上届业委会召开业委会会议及部分业主代表会议商讨涨价事宜,并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表决。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了物业费上涨事宜,并在小区范围内依规公示,公示期满后向街道办事处进行备案,程序合法合规,2018年12月24日正式执行新的物业费标准,不存在物业公司擅自上涨物业费情况。

综上所述,不存在水费与物业费捆绑收取以及擅自上涨物业费情况。我单位将持续保障小区的正常管理秩序,维护好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推动小区物业服务有序开展。

[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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