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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福润茗居小区开发商一房二卖 要求业主承担过户税费

ℳ星ঞ尘 点击数:

已发布2026-01-29

2018年我结婚前,家人省吃俭用凑钱给我在秦都区福润茗居小区买的房子被“一房二卖”,开发商没有让我们网签,最后开发商与施工方发生官司,法院查封了房子,我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2024年5月我去法院听证,到现在裁决书都没给我,我给法院打电话,法院说裁决书还没有写好。在这期间我一直催开发商要房,他说别人办过这套房的房产证了,让我走二手房交易,不走按揭,过户后缴纳126891元,房产证拿到后用房产证抵押,给他补交余下的钱,这些钱还包含房交不满二年的税费,我多年租房钱,一份不给我补偿,首付31万多元,还让我交税钱。

买房到现在都八年了,我们一家五口人蜗居在54平米的出租房里,还有两个小孩和老人。

我为了拿到房子妥协了,想走二手房正常过户手续,办理按揭,开发商不同意。

法院还在查封中开发商是如何解封,还能被一房二卖,是咋做到的?这是我的首套房,希望相关部门帮助我拿到房,或将31万元退给我。

已转达2026-02-09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咸阳市

已回复2026-03-11

单位:咸阳市
标题:福润茗居开发商一房二卖 要求业主承担过户税费 居委会回复

新阳光社区居民委员会回复:2018年1月,该网民在福润茗居小区以首付款方式购买房屋后,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网签手续。2020年4月,因开发商民间借贷纠纷,包含该网民购买房屋在内的39套房屋被查封,该网民提出退房并于2024年9月与开发商签订退房协议,因开发商资金紧张未及时退还购房首付款。后经区“处遗办”与法院协调,被查封的39套房屋陆续解封,2024年10月该房屋由开发商抵账给其他人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2026年1月该网民反悔并要求重新取得该房屋,经开发商多次协商该房屋可过户给该网民,但需由该网民承担二手房交易相关税费,目前该房屋已顺利过户至该网民名下,并于2026年2月11日取得了不动产权证,我单位工作人员已告知该网民相关情况,该网民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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