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陇县轩苑·印象陇州小区物业拖延不退装修押金
LAOZHAO 点击数:
已发布2025-12-22
陇县轩苑·印象陇州小区物业收取业主装修押金迟迟未退,以各种借口推脱到明年4月份,物业原本口头承诺装修完工、验收合格后即退款,现实情况与承诺不符。
已转达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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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2026-01-07
单位:陇县
标题:轩苑·印象陇州小区物业不退装修押金 要求尽快退还
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经我局调查了解,轩苑·印象陇州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陕西永泰诚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住建部门的相关规定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具体管理内容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期间产生的垃圾。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垃圾的收费标准由双方自行约定。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损坏的,恢复、维修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业主或者装修单位承担,并承担相关责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装修押金、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费、电梯使用费等费用。1月5日,我局对印象陇州物业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该物业企业尽快退还该业主的装修押金,物业企业表示业主可将相关票据带到小区物业办办理退费手续。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物业企业严格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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