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绥德县移动公司不按承诺更换故障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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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布2025-11-27
本人居住于榆林市绥德县张家砭镇丁家沟村,使用移动宽带手机158××××8054,名下办理的移动爱家监控于2024年12月出现故障。2024年12月9日,绥德县移动公司片区负责人雷某上门为我更换了同款移动爱家监控,期间告知无需通过手机套餐每月扣除12元监控费,要求将320元设备及安装费用直接通过微信转账给他,同时明确承诺该监控两年内出现故障可免费包换。
2025年11月23日,该监控再次发生故障,我第一时间联系雷某反馈情况,他安排同事上门检修后,确认故障原因系监控摄像头损坏,需进行更换。但后续我再次联系雷某沟通更换事宜时,其却以“不负责”为由拒绝处理。依据移动监控设备相关质保规范及雷某当初的明确承诺,该监控仍在两年质保期内,且故障为非人为原因导致的硬件损坏,应为我更换设备。



已转达2025-11-28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绥德县
已回复2025-12-09
单位:绥德县
标题:移动公司不按承诺更换故障监控设备 目前问题已圆满解决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5〕第11084号)已收悉,我县立即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我县移动公司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网友所反映拒绝维保人员雷某系移动公司原维护人员,该人员已于8月份离职,此行为非公司行为。后网友通过10086反馈问题,移动公司正式受理并按承诺给客户更换了新设备。目前客户问题已圆满解决,并已取得客户谅解。
[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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