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2025年10月13日,网友“用户gd”通过陕西省网络名专栏--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居民期盼鸿禧花园早日加装电梯”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网友家在四楼没有电梯,家里老人活动不方便,希望早日加装电梯。
二、处理情况
经核查,该小区于2005年开始分批次交付,分为1、2期,共26栋楼。因1期未规划设计安装电梯,在2023年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时,已征询1期业主加装电梯意愿,由于部分业主不同意,未达到加装条件,故未实施加装。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通知要求,1、意见征询及表决。一个住宅单元有一户业主提出加装意愿的,即可启动意见征询工作。由申请人在居民委员会指导下,就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书面向所在住宅单元全体业主征询意见并组织表决。
2、签订委托协议。经表决,符合本意见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➁申请人与实施主体签订加装电梯项目委托建设协议。协议应明确建设模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加装电梯项目意向方案,工程概算及筹资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费用分摊方案,以及工程完成后的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等内容。
3、镇街初审。实施主体向居民委员会递交加装电梯项目申请书,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征询意见、组织表决、委托协议情况,住宅年代证明、业主身份及权属情况原建筑勘察报告、竣工图和历次检查评定维护改造情况等。居民委员会收集整理后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建筑结构、特种设备等相关专家查阅相关材料并进行现场踏勘,因建筑结构、楼栋空间等原因不适合加装的应建议终止申请,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