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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鹏达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不按合同支付租金

用户Z2Ti 点击数:

已发布2025-09-23

2024年5月23日,本人与西安鹏达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3年合同,将莲湖区西市东桃园社区的三室房子租赁给他们。房屋内的租户都与他们签订了合同。

合同规定一季度一付,期间中介公司强迫降租,2025年5月26日开始停止支付租金,同时拒绝交房迫使我同意降租。后期没有办法妥协同意后,租金未经允许私自改将季租改为月付,并承诺下一季度支付,期间月付租金每次以各种理由推延,连续两个月拖延半个月之久。2025年8月26日付房租日并未付款,经过多次催收,2025年9月10日付了一个月房租,后面多少次沟通,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承诺9月10号以后分两个星期支付后面两个月租金,等到再次付款的时候先是推辞,后面索性不接电话不回微信。

该公司违反合约精神,现在不按合约付款也不搬离,租户已经给鹏达住房租赁公司交了租金,我们也不能不让租户居住,但我们收不到租金也拿不到房子。

希望有关部门对西安鹏达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进行查处,维护本人权益。

已转达2025-11-13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碑林区

已回复2025-11-13

单位:碑林区
标题:租赁住房过程中发生租赁纠纷怎么办?住建局答复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为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经营行为,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权益,西安市住建局已开发建设了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该平台已于2020年8月正式上线运营,该平台对租赁房源发布、租赁合同网签及租赁企业信息管理等方面具有明确管理要求,同时,2023年5月6日市住建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修订印发了《西安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对租赁住房当事方权责义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进一步维护了住房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议有住房租赁需求的广大市民朋友,请在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选择租赁房源及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并进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租赁住房租赁企业的房源时请选择住房租赁租金监管,更好地维护自身租房权益。

同时,市民在日常租赁住房过程中发生租赁纠纷时,租赁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市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反映,向租赁房屋所在区县住建、市场监管及公安等部门申请纠纷调解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住建局官网平台上已公布住房领域监督举报联系方式,欢迎市民朋友们来电联系。

[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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