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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阳光城物业违背《会议纪要》提前一年收取物业费

业主 点击数:

已发布2025-09-08

我们是延安阳光城厚德园DK2的业主,由于延安阳光城存在门窗品质低及卫生间无上水等问题,延安阳光城开发商给业主减免三年的物业费来作为对业主的补偿,

2020年7月15日,由延安新区管委会、阳光集团客服主管、延安阳光城总经理和8位业主代表共同签署《会议纪要》,这其中规定:“DK3的物业费起记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其他地块的物业费以交付通知之日起进行计算。”

延安阳光城DK2的交付通知之日为2021年8月5日(有公章文件为证);因此DK2免征收物业费起算时间为从2021年8月5日开始至2024年8月5日结束即免三年的物业费;

现延安阳光城物业提前一年收取物业费即从2023年9月20日开始收取物业费,此举违背了《会议纪要》里的相关规定。

恳请相关部门及时制止延安阳光城物业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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