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电动三轮车必须自行检测重量才能预约挂牌?
市民 点击数:
已发布2025-07-01
本人于6月初在西安市购入1台自带车棚的电动三轮车,本人积极预约办理保险,预约了近一月终于买上了保险,又开始预约挂牌,已经预约1周还是没约上,电话联系车管所告知自带车棚的三轮车需要上检测线检测重量,但本区县并没有检测线,需要前往临近区县上检测线后再预约挂牌,所以存在以下问题:
1、新购入不到一月的电动三轮车具有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评估证和发票,合法合规,车辆重量合格证上明确标明,为何还要再次上检测线检测?挂牌时如果车辆重量和合格证不一致,那我去找厂家处理即可,若车不符合上牌标准,为何能正规买卖?
2、新车让群众去上检测线,抛开浪费金钱不说,县城没有检测站,一辆三轮车开到往返距离五六十公里的地方检测,电量是否能保证?
3、既然要求电动车挂牌子,挂牌工作却保障不了,群众想挂牌挂不上,开车出门还要面临罚款,电动车又是群众出行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到底要让群众怎么办?
已转达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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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2025-09-15
单位:民生话题
标题:政策问答丨电动三轮车已有合格证的情况下,挂牌时是否还需称重?
随着交通安全管理的不断规范化,很多市民正按照要求给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挂牌。近日,打算给车辆挂牌的西安高陵区市民李女士通过“民生热线”咨询,在电动三轮车已经有车辆合格证的情况下,挂牌时是否还需要上线称重检测?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在电动三轮车已经有车辆合格证的情况下,挂牌时仍需要称重检测。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17)《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等规定,电动三轮车被认定为机动车,按照车型划分属于三轮摩托车。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行业标准GA801-2019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4.1注册登记 4.1.2(c)的有关规定,带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必须查验整备质量。
在有合格证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称重?记者从行业人士处了解到,合格证不一定能真实反映车辆状态。部分三轮车制造企业或者经销商,为了延长车辆续航提升销量,会私下增加车辆电池组的数量,这样反映在车辆上就是“超重”,但商家为了规避检查,合格证上仍然标注的原有信息,导致合格证上的数据与车辆实际并不相符,因此在挂牌时需要称重以确定实际重量。
此外,改装电路、加装车棚等也会造成车辆“超重”,直接危及到驾驶人的安全:超重的车辆刹车性能会显著下降,在驾驶人采取紧急制动时效果会打折扣,给驾驶人增加了风险。改装电路的车辆有自燃的风险。加装车棚等行为会改变车辆风阻,在大风天气下,车辆容易侧翻造成伤害,改装车辆使用的金属锐角或玻璃等材质也会给驾驶人造成危害。因此,电动三轮车“称重”成为保障群众安全的一道必要防线。
需要给电动三轮车称重挂牌的群众,可以在“西安交警”微信服务号→业务办理→办事网点查询→点击所有类型→机动车检测站→所有业务→摩托车称重检测查询称重检测站。
起点新闻记者 刘望
审核 康乐群 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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