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高陵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年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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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布2025-02-06
我是西安市高陵区通远街道居民,目前需要了解城乡养老保险缴纳年限(已经缴纳17年),需要累计缴纳满多少年,缴纳年限足够后是否需要继续缴纳。望相关部门予以解释答复。
已转达2025-02-20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西安市人社局
已回复2025-02-26
单位:西安市人社局
标题:高陵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年限问题 人社局回应
西安市人社局回复:贵单位《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5〕02010号)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西安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第八条“在当地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当年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含补缴)不少于15年”;第十二条“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达到缴费年限,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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