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鸣凤佳苑小区照明不足 业主不交物业费被断电
一言谏之 点击数:
已发布2024-12-20
一、鸣凤佳苑物业公司自收取物业费后未按照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二级标准实行,仅技术部分第12条要求的公用照明部分95%以上完好并按时开闭都没有达到,目前小区尚无公共照明,没有二级标准按照二级标准收费是否合理。
二、根据保险法和劳动法,物业的保安,保洁等服务人员是否缴纳五险。
三、《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人应该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可是小区公共照明是没有的,并且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鸣凤佳苑物业发布的盖章文件对不缴纳物业费的要进行断电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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