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洩湖镇牛家口村六组村民无法享受电费补贴
张平 点击数:
已发布2024-12-13
我是蓝田县洩湖镇牛家口村六组村民,2019年,响应国家号召,实行“煤改电”政策,购买了相应的“煤改电”电器,也享受了国家相应的购买补贴。由于当时购买电器时,要求用户主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购买,当时我家的户主为我的父亲张生玉。
从2023年起,我们当地实行每年冬季“取暖季(11月份—第二年的3月份,)“煤改电用户电费补贴政策。具体政策为:“取暖季”月份内,用户电费总额在600元之内的全额补贴;电费总额超过600元的,超出部分由用户承担。补发额度以用户所使用的电表为标准。
我们家是一户双表,一电表(户号6106080013896)装在老房子,以父亲张生玉名字注册;另一电表(户号6106080013960)装在新房子,以我的名字张平注册。“煤改电”电器装在新房子使用,电费本应补贴于新房子的电表上;可在登记电表时,相关工作人员自行以我父亲张生玉的名字登记到了我家老房子的电表上(工作人员也并未向用户核实电表号)。老房子平时不太住人,平均每月电费只有三五元,补贴电费并无意义;致使我实际使用“煤改电”电器的电表未能得到相应的补贴。就此事,我从去年至今,历经一年多时间,多次向村、镇、市民热线等相关部门反映,都未能得到解决。
故向我处寻求帮助,盼予以解决。我的诉求:①将电费补贴信息修改至实际使用“煤改电”电器的电表户号上(将享受补贴的户号6106080013896修改为6106080013960),使我能够正常的享受到国家的“煤改电”电费补贴政策。②去年至今未能享受的电费补贴,须得到相关责任方的赔偿,使我得到国家给予的应得的补贴。
已转达2024-12-13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蓝田县
已回复2024-12-23
单位:蓝田县
标题:蓝田县一村民电费补贴问题 待相关平台恢复后解决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网调字[2024]第12043号的函件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洩湖镇进行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网民为洩湖镇牛家口村六组村民张某,家有两处住房。2019年用其父亲信息登记享受“煤改洁”补贴政策,2023年我县实行“煤改洁”电费补贴政策,补贴信息登记为老房电表(其父亲姓名注册电表),该电表一直正常享受电费补贴。由于网民将电器装在新房(自己姓名注册电表),现网民以老房用电量小为由,要求将电费补贴修改至新房电表享受电费补贴政策。
关于网民反映的通过市民热线反映修改信息未能解决问题,经核查,洩湖镇在2024年采暖季前已将全镇“煤改洁”用户信息逐一核实,并在散煤在线平台完成了修改工作,平台开放期间未收到该网民修改信息诉求。11月28日,网民通过市民热线表达要求修改信息诉求,但当时散煤在线平台已关闭,暂无法进行更改操作,待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修改信息,解决群众问题。
下一步,洩湖镇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求村组将相关惠民政策信息及时普及群众,及时上报群众修改信息。同时,镇村将及时关注散煤平台动态,待系统开放后第一时间对信息进行修改,确保公开公正,不断提升群众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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