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卷烟厂工作13年办理辞职 想咨询有社保吗?
用户_eCv5 点击数:602
已发布2024-12-12
我爸曾经在汉中卷烟厂工作13年(1989年-2002年),后面好像是烟厂改革,我爸就没在那工作了。在2009年还是2010年的时候,有到汉中卷烟厂办理社保之类的业务,说后面满60岁可以领钱。因为当时电话号码留错了,所以一直也没消息。想咨询下像我爸这种在烟厂干了13年的人,满了60岁能有什么钱可以领吗?
已转达2024-12-13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汉中市
已回复2024-12-27
单位:汉中市
标题:汉中卷烟厂离职人员社保问题 人社局已详细解答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回复:贵单位网调字〔2024〕第12030号关于网友反映“汉中卷烟厂工作13年办理辞职,想咨询有无社保”问题的舆情调查函已收悉。我区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核查处理情况函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反映人父亲1989年至2002年在汉中卷烟厂工作,后因烟厂改革离职,现在广东务工。
二、核实处理情况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对按计划招用的曾在我省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农业户籍人员发放养老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178号)要求,汉中卷烟厂于2012年为反映人父亲办理了养老补助认定,认定年限为13年。2019年,反映人父亲参加了南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补缴了2011年至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每年均正常缴费。
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反映人父亲年满60周岁后,从到龄次月可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包括三项:(1)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目前发放标准为175元每月。(2)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方法为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3)养老保险工龄补助。发放金额为当年发放标准乘以认定的养老补助年限。
区政府责成区人社局于12月24日通过电话与反映人进行了沟通,向其说明了其父亲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和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并详细解答了其疑问,反映人对解答情况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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