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莱茵名郡3号楼1单元顶楼漏水 电梯低频噪音污染扰民
陈先生 点击数:
已发布2024-11-27
2015至今莱茵名郡3号楼1单元顶楼漏水,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物业无视不理,电梯房与主卧一墙之隔,层高米数不达标,低频产生噪声污染严重影响身体健康,顶楼排污气口对主卧污染。希有关部门严查。
已转达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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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2024-12-11
单位:澄城县
标题:莱茵名郡3号楼1单元顶楼漏水、电梯噪音扰民 住建局答复
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接到贵网《民生热线》栏目组转办的网络舆情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核查处理采取了应对措施。现将具体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是关于顶楼漏水问题,顶层公共区域防水属大修基金维修范畴,以前经物业协调,但大部分业主不同意使用大修基金,目前小区物业正在协调中。
二是关于电梯房与主卧一墙之隔,层高米数不达标,低频产生噪音污染影响身体健康,顶楼排污气口对主卧污染的情况:
1.经查,该单元共计2部电梯,于2015年安装投入运行,使用登记证编号:电陕E250354(16)、电陕E250351(16),电梯定期检验报告编号:TKD-2024-4958-71、TKD-2024-4961-71,检验结论:合格,检验日期:2024年10月31日。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T70012023)》规定定期检验项目无噪音测试,且电梯本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且该业主已向环保噪音主管部门投诉过,环保人员上门进行检测,噪音分贝属合理范围内。
2.电梯、层高及主卧和排气口设计,均按规划设计建设,且经过主管部门审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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