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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万科四季花城买车位 承诺的南门没有了

用户_eGdn 点击数:

已发布2024-11-21

我在蓝田县万科四季花城买的23号楼2单元南边车位,买的时候销售人员给我说这个车位后边有个门可以直接上楼,现在交付的时候南边的门没有了,只有北边有门,原来介绍的情况和给我交付的不一样,万科四季花城现在没有人给我解决,一说就是消费者选择的她门没办法给弄,一切都是消费者的错,跟他们万科没有一点关系,买的时候给我说这个车位后边有个门现在交付的时候没有,现在这个车位我不同意,需要万科四季花城给我换到二单元北门楼下。

已转达2024-11-29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蓝田县

已回复2024-12-09

单位:蓝田县
标题:万科四季花城买车位但承诺的南门未建 蓝田县答复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网调字[2024]第11112号的函件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住建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网民为万科四季花城23号楼业主,在购买车位时置业顾问向其推荐15F157号车位,位置在23号楼2单元出入口正对面,由于该车位不靠柱子为中间车位,业主未选择该车位,最终业主根据车位平面图选择购买位于23号楼2单元出入口南侧的17F115号车位(该车位为靠柱子车位),并签订车位买卖合同与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目前车位买卖合同均已网签备案。经查证,业主所购买的车位合同编号与合同附图所示位置及销售展示位置一致,均在负一层主楼南侧。县住建局就该问题多次进行协调,截止目前,双方就车位变更一事暂未达成一致。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就车位纠纷问题继续联系业主及企业,做好双方协调沟通工作,如若还不能达成一致,引导双方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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