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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联志花苑门口私建车棚 电动车充电必须交停车费

用户_d7tJ 点击数:

已发布2024-11-12

公共充电桩本来应该是便民的产物,但西安新城区联志花苑门口却有人通过私建车棚圈占公共充电桩,为自己谋利益!小区门口的两排第三方公共充电桩全部被私人搭建的车棚围起来,只有一个进出口。

本人是小区新业主,11月10日晚在门口的“天天充电”公共充电插口处给电动车充电(由于插口被私建车棚围住,不得已把车推进车棚)。第二天来一看,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发生了!自己的电动车被一条铁链锁在桩上,这时候车棚“主人”出现了,要求我支付在车棚停一晚的停车费5元(是我充电费的两倍贵),否则不让走!真离了个大谱,问他充电桩是他投资的吗,他说充电桩跟他没关系,但棚子是他的,只要进棚子就要掏停车费。呵,你要不是把充电桩给圈起来了谁愿意进你这破棚子里?他还说以后不允许我进这个棚子充电,好大的权利哦!

这种把充电和停车费捆绑起来的方式是否经过了物业的同意,本人暂不清楚,但一定是不合理的!建议车棚范围缩建至露出两排充电桩,车棚看门人没有权利干预充电桩相关事务。

已转达2024-11-20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新城区

已回复2024-11-20

单位:新城区
标题:联志花苑车棚停放电动车问题 要求物业停止收费

新城区自强路街道办事处回复:收到该舆情后,自强路街道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开展调查。现将处理结果答复如下:

1.联志花苑为拆迁安置小区,小区南门外车棚和充电桩为曲江大明宫保护办建立。街道已要求联志花苑物业12月1日起对电动自行车车棚停止收费,居民电动车充电只需要向安装充电桩的第三方公司缴纳相关费用。

2.因联志花苑小区规划之初未考虑规划电动自行车车棚,小区内也无合适位置新建电动车停车棚,加之周边也均为老旧小区和待开发区域,充电桩等基础设施薄弱。11月19日街道、社区已联系电动车充电公司现场查看,将在联志花苑北侧和西侧人行道安装电动车充电桩,进一步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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