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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中公教育承诺一次性全额退还14000元 迟迟不兑现

用户_dx2g 点击数:

已发布2024-10-17

我是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人,于2023年6月1日,受韩城中公虚假广告宣传蛊惑,支付16800元报名参加中公教育2023年韩城事业单位面试培训协议班,并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书。其间,韩城中公教育培训机构承诺如面试未通过,将一次性全额返还14000元。2023年7月8日,通过网络查询政府公告得知我未通过事业单位面试。随后我多次联系韩城中公教育培训机构,按其承诺索要14000元退款,韩城中公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不予退还。无奈之下于2024年4月28日向韩城12345反馈投诉后,韩城中公主动联系我们将于2024年10月中旬一次性全额退还14000元。截止目前,仍未收到应退之款。于是,再与韩城中公教育培训机构联系,他们依然以各种理由搪塞,还声称再与其签订所谓的“补充协议”即可获得退款。作为普通群众,申诉无门,要钱无果,走投无路,实属无奈,恳请政府有关部门为民做主,依法履职,加强监管,整顿无良机构乱象,还我血汗钱!

已转达2024-10-24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韩城市

已回复2024-11-04

单位:韩城市
标题:韩城中公教育承诺全额退费不兑现 将积极协助退费

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2024年10月24日,我局接到关于“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4】第10106号关于网友反映“韩城中公教育承诺全额退费迟迟不兑现的”一事,现答复如下:

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对退费问题进行了解,并约谈韩城中公教育负责人。就市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调解。在核实过程中,反映人对协调不予接受,态度含糊。该机构负责人表示已把情况转告中公教育北京总部,会积极协助退费。如反映人对此有异议,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第(四)项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之规定”,我单位决定依法终止调解。

[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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