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华热力公司提前供暖 要求汇悦城二期业主补交供暖费

用户_dgdh
2024-10-28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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浐灞国际港港务大道3号汇悦城二期于2023年12月9日取得竣工备案表,2024年1月中旬左右开通正式电,此时小区各项配套未完善,安防门禁系统还未安装,多数业主未入住。2023年11月15日,在汇悦城二期取得竣工备案表前,交付首年且入住率未达标的情况下,秦华热力强制提前供暖。

近期,秦华热力要求业主必须补交去年空置费及滞纳金,才能缴纳今年供暖费。汇悦城二期数千名业主去年未用暖气,秦华热力强制供暖、强制收费是否合理合法合规?烦请相关部门介入,严查此事件,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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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10-28 11:17
已转交 2024-11-0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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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要求业主补交供暖费 秦华热力公司回复
西
西安浐灞国际港
2024-11-06 15:06

秦华热力公司回复:经调查,该小区的交房时间为2022年9-12月,根据购房合同约定,交付后第二个采暖季开始供暖。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正式书面向我单位提交汇悦城小区二期供热申请。按书面申请提交时间2022 年-2023年为第一个采暖季,2023年-2024年供暖已属于第二个采暖季,按合同要求及用暖申请我单位对该小区正常予以供暖。根据市物发〔2012〕265号文件第三项规定:“居民用户如果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应在采暖期开始前,由用热人向物业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 30%收取基本热费。”该用户反映2023年 12月9日交房,与我单位调查的情况不符。如该用户是因与地产存在房屋质量问题而导致个人原因未收房,则相关问题需该用户与地产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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