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考入事业单位连续工龄认定后套改工资问题咨询
奔腾的浪花 点击数:
已发布2024-09-23
你好,我咨询几个问题:1.大学生村官考入事业单位后已通过连续工龄认定,人社局也盖章,但薪级工资并未做相应调整合理吗?这方面执行标准是什么?2.第一学历大专,2013年取得第二学历函授本科学历,2014年考入事业,学历定级的时候应该怎么认定?我县属于国家扶贫县,薪级高定。同样,这方面执行标准是什么,请提供下对应依据。
已转达2024-10-09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已回复2024-10-18
单位: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标题:大学生村官考入事业单位套改工资问题 省人社厅答复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复:《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4]10048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有关问题的核实处理,现就网民反映的“大学生村官考入事业单位套改工资问题”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规定: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文件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县(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大中专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1级,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2级。
同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取得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如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可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薪级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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