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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梦之扬舞蹈培训中心违规收费 不让孩子正常上课

用户_c0Sp 点击数:1225

已发布2024-08-08

尊敬的各位领导好:

本人孩子在丹凤梦之扬舞蹈培训中心学跳舞,现将该培训中心相关情况反映如下:

1、2023年11月11日培训中心要求交纳2024年全年的培训费2400元,此行为违反了“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暂行办法》”第五条“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的规定。且收费标准未公示。

2、每学年寒暑假培训中心会组织汇报演出,演出舞蹈服让家长自己购买,存在的疑问是既然交纳了培训费,为何每次还要买几百元的舞蹈服,购买的舞蹈服汇报演出后便不再用了,而且汇报演出是培训中心为了招生而组织的,为何演出服装却要家长购买。

3、2024年8月5日梦之扬培训中心组织暑期汇报演出,组织不力,演出完要求学员签到,在签到时不按顺序签到,且态度极其恶劣,在遭到质问后,8月6日竟莫名其妙发微信不让孩子去跳舞了,发完删除了家长微信,学费已经交了,为何不让孩子跳舞?这是什么行为?

4、培训机构老师极其不负责任,态度恶劣蛮横,每次通过微信群发生培训时间随心所欲,不清不楚,向其了解情况,置之不理,孩子去了,声称不培训,给大家带来很多不便。

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属文化和旅游部门监管,特请求贵部门予以调查并将相关调查情况通知本人,梦之扬培训中心要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如反映后得不到解决,本人将一直反映。

已转达2024-08-23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丹凤县

已回复2024-09-04

单位:丹凤县
标题:梦之扬舞蹈培训中心违规收费 退还剩余课时费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经丹凤县教体局联合市监部门调查,对网友反映问题责令丹凤县梦之扬舞蹈培训中心立即整改,严格执行培训费收取相关规(一次不超过3个月、60课时和5000元);并加强管理,确保演出现场秩序和人员进出场安全,积极协调该培训机构向家长退还剩余课时费共计823元。

下一步,我县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处理,积极利用学校家长会、公众号、家长微信群等宣传“双减”工作政策,提倡家长使用“校外培训机构家长端”APP购买课程,鼓励培训机构采用“先学后付”的方式售课,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机构运行环境。

[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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