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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邑区余下镇天汇御苑二期延迟交房 不合理收取物业费

莼羹鲈脍 点击数:

已发布2024-07-19

尊敬的热线栏目:

您好!感谢您们一直以来为我们普通老百姓维权所做的不懈努力,今天我也时实在走投无路,来此求助您们!

我于2019年11月22日购买了陕西盛华地置业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610125758847512H)开发的鄠邑区余下镇天汇御苑二期商品房6幢2单元16层21602号,其于2020年7月通知我们交房时,我们当场告知其不满足(市建发【2020】9号)文件交房条件,未完成消防专项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无法向我们提供两书一表,无法证明其房子质量合格,等其符合交房条件后再通知我们来接房,至今未接到其收房通知。

今我们从各方了解可能其具备了交房条件,前往办理接房,但其物业非要缴纳2020年7月-2024年7月之间的所有费用,否则拒绝交房,其明显欺压我们普通老百姓。

原本我是可以支付开发商符合(市建发【2020】9号)文件的交房条件后的物业费计算不合规要求的,但在其协商沟通过程中,其始终利用其处于强势方的地位,在收房时百般刁难欺压我们,只要不按照他们的要求交费就拒绝交房。

其实开发商存在严重的主观故意不通知我们收房,就是想利用其优势地位在收房时欺压刁难,但是按陕西省、西安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及民法通则和民法典规定,开发存在主观过错承担不利后果,且我们尚未与物业签订服务合同,所以我不应该承担之前的任何物业相关费用。

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只字不提自身违约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只字不提其制式购房合同显失公平,感谢热线栏目组为我们弱势无助的普通老百姓主持公道!

2024年7月16日

已转达2024-07-25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鄠邑区

已回复2024-07-25

单位:鄠邑区
标题:鄠邑区余下镇天汇御苑二期延迟交房 住建局回复

鄠邑区住建局回复:关于市民反应的问题,经我局与开发企业及物业公司进行协调,目前三方已达成一致,市民的问题已及时有效化解。

[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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